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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清水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途径,全面深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“大调解”工作格局,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解纠纷需求。
坚持调判结合、调解优先,增强“诉调对接”主动性。清水县司法局与清水县人民法院完善对接机制,畅通人民调解参与诉讼渠道,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,聘用专(兼)职调解员,及时对接纠纷调解工作,通过诉前调解方式,充分发挥调解优势,促进多调少诉,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,减轻当事人诉累,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。
坚持以情化访、以理息访,增强“访调对接”实效性。清水县司法局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,依法维护信访秩序,依托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、司法所(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)和乡镇(街道)人民调解组织,通过综治中心平台排查、收集、调解和分流有关信访案件,开展信访矛盾纠纷预警排查,积极参与重点信访积案攻坚化解。
坚持整合资源、增强合力,增强“检调对接”能动性。清水县司法局搭建对接平台,推动检调联动常态化。在相关部门设置检调对接专职联络员,针对部分案情较复杂、矛盾较尖锐的案件,邀请人民监督员、人大代表、听证员等参与调解,在增强释法说理效果的同时,见证监督调解全过程,进一步深化“检调对接”工作机制,实现办案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相统一,确保程序依法合法、结果公平公正。
坚持信息互通、联调联动,增强“警调对接”协调性。清水县司法局严格落实《清水县警调对接工作制度》,在全县18个公安派出所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,充分发挥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,强化沟通协调、信息共享,调解关口前移,警调联动形成合力,确保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。(新甘肃•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)
责任编辑:高富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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