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发布会现场。刘晨阳摄
“有病的不够自己用,没病的不能别人用”,这是职工医保以往存在的障碍。7月1日起,河南省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报销,家人看病、买药也能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。7月5日,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解析相关政策。
长期以来,职工医保“统筹基金管大病,个人账户管小病”,个人账户不具有共济性,“自己的钱只能自己用”,导致参保人员之间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差距大,保障功能不足。
发布会上,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郑子健介绍,新的政策实施后,职工医保的保障范围由原来的住院和门诊大病拓展到普通门诊,即“头疼脑热”的小病去医院门诊也可报销,报销比例达50%以上;在职职工的年度报销限额在1500元左右,退休人员在2000元左右,全省参保职工每年人均门诊医疗费用平均为1900元左右,人民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降低。
此外,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也是一大亮点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原来只能自己用,现在家人(本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看病、买药都可以使用。
同时,个人账户还可以用于缴纳家人的保险费用(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)以及职工自己参加大额补充保险的个人缴费等,到9-12月份,即城乡居民集中缴费季,便可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。
针对老年群体,无论是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还是门诊报销比例来看,都对退休人员有所倾斜,退休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。加之子女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父母医疗,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退休人员的看病负担。
有些群众认为,改革后个人账户资金减少,似乎“亏了”。此次,发布会上明确,把个人账户的一部分钱放到了共济保障“大池子”,把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,提高风险防范能力。
据悉,自7月1日以来,河南省职工医保已按新政策享受门诊统筹待遇11.63万人次,统筹基金支出1107.3万元,职工门诊统筹的共济效应已初步呈现。(杨晓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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